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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位置:首页 > 南平房地产 > 租赁指南 出租房屋也要交税
出租房屋也要交税
信息来源:网络 发布时间:2009-07-23 16:39:50 作者:闽北都市网
   按照相关规定,一般来说凡将个人房屋租给他人居住的,要缴纳7项税款,分别是营业税=租金收入×3%;城建税=营业税×7% ;教育费附加及教育地方附加费=营业税×4% ;个人所得税=(租金收入-相关税费-修缮费用-800)×10% ,当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,上述800元扣除额改为租金收入的20% ;房产税=租金收入×4% ;土地使用税=应税面积×单位税额;印花税=租赁合同金额×0.1% 。

    凡将个人房屋出租用于经营的,要缴纳营业税等7项税款,分别是营业税=租金收入×5% ;城建税=营业税×7% ;教育费附加及教育地方附加费=营业税×4% ;个人所得税=(租金收入-相关税费-修缮费用-800)×20% ,当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,上述800元扣除额改为租金收入的20% ;房产税=租金收入×12% ;土地使用税=应税面积×单位税额;印花税=租赁合同金额×0.1%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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